1. 温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是第三方中立的司法鉴定机构,实行自主执业、自我发展、自收自支、自我约束机制。
2. 业务范围以浙江省司法厅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,超过核准范围以外的司法鉴定业务,本机构不予受理。
3. 遵循公平、公正、科学、独立的原则,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,做到事实清楚、定性准确。
4. 依法独立进行各项司法鉴定活动,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管理,不受其他任何组织的非法干涉。
5. 机构对接受委托的鉴定事项统一收费、统一安排,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。
6. 积极组织鉴定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,按时申请机构和鉴定人的年检注册。
7. 逐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,完善工作运行机制,接受司法鉴定机构登记机关、行业主管部门及委托人、社会的监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