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我们
法医毒物
首页 - 鉴定业务 - 法医毒物
  • 项目介绍           
  • “法医毒物鉴定”,是指运用法医毒物学的理论和方法,结合现代仪器分析技术,对体内外未知毒(药)物、毒品及代谢物进行定性、定量分析,并通过对毒物毒性、中毒机理、代谢功能的分析,结合中毒表现、尸检所见,综合作出毒(药)物中毒的鉴定。毒物是在一定条件下,以较小剂量给予时,可与生物体相互作用,引起生物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化学物。毒物鉴定的意义在于澄清死亡案件的性质,在法医检案工作中,常遇到突然死亡、死因不明的案件,通过法医毒化分析,区分是中毒死亡还是因病猝死。毒物,广泛地说还包括毒品,是指某些物质,其少量进入人体或者动物体后,被体内消化产生物理反应或者化学反应,侵害机体的组织和器官,破坏机体正常的生理功能,引起功能障碍、组织损伤,甚至危及生命造成死亡的那些物质。

  • 鉴定范围



 电话:0577-88813608、88807167、88817706传真:0577-88813608  投诉与建议:0577-88816630

地址:温州市学院西路268号   备案号: ICP12004924
Copyright Right © 2014年温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版权所有    


公众号扫一扫